說明:
一、依據教育部110年9月8日臺教通字第1100121132號函頒「大專校院110學年度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管理指引」辦理。
二、基於前開所示及政府規劃國人疫苗接種政策,倘學生有因政府規範之防疫需求,或辦理疫苗接種事宜需請假者,請依下列說明辦理請假作業,並再次提醒該假別不得列計成績計算。
三、學生請假系統「公假」項下已增列「防疫假」及「疫苗接種假」兩選項可供運用,請假程序如下:
點選:請假類別:「公假」→事由:「防疫假」、「疫苗接種假」,檢附證明文件(「防疫假」→政府公告或足以證明之文件與資訊、「疫苗接種假」→接種證明),請於授課教師簽章後(以確定不列計缺曠課),再依假單用印程序於期限內(一般假:5日;考試假:3日)完成請假程序後,送聯合服務櫃台B418辦理請假事宜。
四、本資訊與SDG3(良好健康和福祉)連結。
五、業務承辦人:生活輔導組 郭碧英教官 分機:2216
學生事務長 武 士 戎